据统计,很少律师拥有自己的个人形象品牌网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律师不清楚网站的实际用处。那么对于律师而言,网站究竟有什么用呢?
作用一:律师形象展示与提升
互联网作为唯一一种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的媒体平台是传统媒体可望不可及的。作为一个律师,在互联网上建立自己的网站,最显而易见的就是可以向世界展示自己的律师风采,让更多人了解自己,使律师能够在公众知名度上有一定的提升。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律师越来越多地要和外界发生行业内外的信息沟通。而在互联网上,信息的沟通非常方便,非常廉价,甚至比起传统方式(如电话,传真)来还要更加丰富。总而言之,律师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就等于找到了自己的一个永久的广告发布平台。
作用二:开展网络营销
直接利用互联网开展网络营销,是律师上网的理想目标,目前对于一些大型律所来说这已成为了现实。他们已经尝到了网络营销带来的巨大好处:内部信息数据的瞬间沟通、人员联系的日趋紧密、案源转化率提高。
但是网络营销平台搭建的代价和风险又是相当巨大的,并非每一位律师所能承受。那么就无法开展网络营销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有一些公司,如律师营销网提供的一系列便捷化服务,律师以每年极小的花费就可以拥有自己一个精美、完善、更新及时的网站。作为专门为律师提供网络营销服务的律师营销网正在为此做着不懈的努力。我们推出的简约方案,既满足了律师的各方面需要,又使律师在相应费用上投入极小,尽可能使律师的风险降至最小。
建立网站的作用还有很多很多,而且,在网站建立以后发挥的作用根据律师品牌形象的不同其表现方式也是不同的。
总之,律师建站不是摆设,它能给律师真正带来效益,它是一种战略投资,以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回报,构造最适合自己特点的网站才是最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