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打算做网络营销的律师,开口闭口SEO,做什么推广都问关键词排名,甚至直接把SEO和网络营销划等号。
但其实SEO只是整个营销世界中微不足道的一块儿,是推广方法中的一种而已。
一、
很多律师不是放大了SEO的重要性,就是陷入SEO技术误区里,还津津乐道,但实则是耗费了极高的学习研究成本和资金成本,收效却甚微。不管怎么说,你是玩不过搜索引擎的,规则和玩法都掌握在他们手上!
SEO重要的是思路和理念,不仅讲究技术,更要看效果。比如很多SEO技术做得好但效果却不好的律师网站,往往可能问题出在别的地方,也许是差一句加强网站行动力的引导咨询文案,就可以迅速提高转化率,这与SEO本身关系不大......这都是网络营销里的一种技巧,可大部分律师都不懂。
所以呀,如果你的营销知识不够,那么你的推广认知里就只有SEO。律师要学习和关注的其实是营销知识,而不是SEO知识!
二、
一个SEO是不可能等同于案源的,换一个思维,用系统化的网络营销策略和知识去看问题。
许多律师做推广效果不好,喜欢死揪着页面流量、关键词来怪罪,可一个系统的营销流程里,还有很多环节呀,比如投入(投多少,在哪里投)、方法(怎么投,什么形式投,什么方式出现)、UV和PV、咨询(在线/电话/其他等)、成交案源、重购(购买其他法律服务或介绍朋友)、口碑(品牌积累)、收入(投入产出比)等,每一个环节都能影响效果。
所以诊断效果是需要每个环节都认真把脉,对症下药,提高各个环节的转化率。
包括你在法律门户网站投资的广告产品,都不可能以SEO为最重要的唯一卖点。流量是一方面,但产品本身也同样重要,既要满足广告主的需求,更要满足广告主自身发展特点,能自成一套解决方案。同时还要考虑用户体验、引导转化功能等,才能成为一个有营销力的广告页面,所以往往产品设计在这里就显得很关键了。
三、
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是找出营销效果差异的方法。
每个律师从入行起,就面临严峻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客户在哪?案源在哪?怎么做营销?这些问题始终萦绕在律师执业生涯中,挥之不去。但律师很少问自己另一个角度的问题,我是否专业?我是否有能力解决客户的所有问题?我是否真的具备营销能力?
问这些问题有什么用呢?
互联网还是相对公平的竞技场,但不代表一股脑闯进网络市场就能收获。多了解行情,其实不乏靠网络“发家致富”的律师,可这个市场总显现出效果两极分化的情况,很大一个原因在于律师们的网络营销技巧和能力参差不齐!
为什么同样一个推广方法或产品,他效果那么好,而你的却不尽人意?这时候你已经不能用SEO、流量来解释了。
假如某个产品有一个营销效果的平均值,比如一个月能接到300通电话,300通电话里能转化1-2个案源。你可以比较一下,如果你低于平均值,那为什么别人能在平均值之上?是否他除了投资这个产品,还投资了别的?
不是的话,你可以从内部原因思考两个方面:吸引信任、转化。吸引信任方面,是你可展示的优势不够吸引人,还是案例太少缺乏可信度?转化方面,是不是你在对接网络当事人的时候挖掘不了需求,还是你无法说服对方面谈?
这就是营销能力的差异,有的律师就是这方面更强,懂得结合网络营销的特点,学习营销技能,让自己能力更复合,从而提升营销效果,而不是死抠SEO。
当然,我承认SEO很重要,可还是那句,SEO只是一种玩法和算法,它不能玩死你,你也不能光靠它来尝尽甜头。归根到底,懂营销,才能玩转所有营销工具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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