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社交、没有人脉的年轻律师,还有出路吗?
我们认为有,只要你抓住网络营销这根“救命稻草”!当然,你一定要具备互联网思维,才能玩转网络营销。
我们一直强调律师要有互联网思维,然而互联网思维实在太虚了,且互联网环境和发展状况变化太快,我们不得不时刻跟上脚步,不断更新最前卫的理念:
无论什么渠道,研究客户都是非常有意义的。特别是要搞清楚互联网渠道的当事人与传统渠道的有什么区别,才能对症下药,针对性营销。
一个观点很关键:传统渠道中的万金油型律师在互联网上相较更难打开市场。
每个网络当事人在产生需求到网上寻求答案时,一般都带着明确目的,比如离婚争抚养权请律师、涉及刑事犯罪请律师、劳动纠纷请律师等,这说明什么呢?当目的明确,其实专业针对性也相应确定的了,离婚争抚养权要请离婚律师,刑事犯罪要请刑辩律师,劳动纠纷请民商事律师.....当事人很清楚我得找专业对口的律师。这种需求也会导致他们搜索的关键词也很明确,而万金油律师在互联网上暧昧不清的定位是不利的。
以前我们会说当事人因为不懂如何对接上律师才会上网找,但现在我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解释。
互联网时代,传播和舆论大爆发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言论自由”!我们目前没实现实名认证这是事实,互联网这种虚拟性为“言论自由”提供了环境,这也说明了大家对私密性的重视。
而私密性也是人们转战到互联网寻求法律服务的因素之一。曾听一位律师说,他们有很多网络渠道的客户来到律所面谈,都会强调保密工作。这种保密不仅仅是资料保密,更是社交上的保密,有人即使认识律师,但也并不想被知道,而互联网则是最好的渠道,这其实也算是一种互联网思维。
反复强调:律师要有律师网站和网站内容建设的思维。网站对律师的形象和可信度提高有非常大的帮助,无论是用于新客户吸引还是老客户品牌验证,还是用作其他渠道推广,都很实用。
网站内容建设就不赘述,比较值得关注的是,很多律师的网站没有多大效果,流量和排名都不理想,这里简单指出几个影响性的因素:
● 网站视觉体验不够好
● 关键词与网站相关度不够
● 展示出来的信息可信度还不够
律师网站无论怎么设计和策划,最终都指向一个目标——在成交前获得客户信任和认可,律师需要从培养这个思维开始。
互联网营销优于传统线下渠道的是,互联网能快速建立与潜在用户的关系。
凭着我们的社交圈子,有些人脉和资源你连对接都对接不上,即使认识了,你也很难与之有进一步了解,更别说有业务上的互动。
而互联网则不需要考虑太多人际、关系、人情等方面的因素,纯粹就是把有需求的网络当事人跟律师快速对接上,虽然粘性没有传统渠道的好,但速度与量的优势更明显,能解决很多青年律师的案源烦恼。这是更适应年轻律师的思维,年轻人本就浸淫在互联网氛围下,社交是他们的短板,互联网营销可以让他们免于此难,两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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