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没必要把客户当上帝!

来源:网律营管 作者:律叔 浏览: 时间:2020-02-20

在服务行业,“顾客是上帝”是第一准则。

 

可在法律服务行业,我反而觉得律师要做“上帝”,等案源来找你。律师做营销,结果其实就是要把自己变成“上帝”。

 

 

1

 

律师营销不是招揽客户,是把自己打造成客户仰慕的样子。

 

营销不能直接跟拓展案源挂钩,营销是拓展案源的方式和开端。营销是一件很大的工程,它是经营自己,塑造自己,营造自己专业形象的氛围,它包含推广内容、方式、效果等,最终还是品牌打造。

 

 

然而很多人的理解是做营销就要带来固定的案源线索,以此衡量效果。造成这种误解是因为大家认为营销就是打广告,在各种平台上合作广告位,以此获得一定数量的咨询电话...只能说这样理解是肤浅的。

 

打广告只是营销方式的一种,案源只是效果的一种。真正的营销是一个很系统的工作、全方位的布局和尝试,需要更为精确的定制方案和策略,带来的效果是也多方面的,但良好的结果应该是由品牌氛围带来转化,所以营销才不是找案源,而是等案源上门找你。

 

 

2

 

营销最大的价值不是案源本身,提升营销能力是提升律师拓展业务的能力。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当你想明白这点,便不会一味纠结“案源线索”或“咨询”数量了。

 

大部分律师很少会思考同行里的成功案例是如何成功的。做推广失败了的人,可以认栽,可以大骂被骗了,但那些做成功了人的确是成功了,也的确收获了案源。他们当中不乏从无到有,从一无所知到经验丰富的,他们最终成功的原因是,他们在网络营销的尝试中,学习到拓展业务的能力,他们会认真研究如何跟网络当事人相处,研究如何适应网络环境,研究如何选择渠道推广。

 

 

跳脱出眼前的利益去思考营销,选取适合的平台和方式,进行持续的优质内容输出,然后从中总结出有效的经验,用经验指导以后的执行,这是一个建设思路,一个发展思路。

 

3

 

真正专注做业务的律师不一定会做营销,但营销做得好的律师,业务能力却不会太差。

 

要把自己营销成“上帝”的程度,光靠包装和忽悠太难了,也不是长久之计。营销本就没那么简单,懂营销的律师必定也是专业过硬的人。一个人一旦被罩上“优秀”的光环,就必须以真正优秀的能力去一直保住他的“优秀”。

 

但专业能力重要是重要,可若要营销,不能光顾着专业能力。专业能力是律师营销其中一把利刃,准确地说,我们需要懂行业、懂律师、懂营销,才能做好律师营销,所以既不能没有专业能力,更要兼顾营销能力。

 

 

为什么有的律师愿意在营销道路里打滚多年,坚持投入?什么生意都有人做,唯独吃亏的生意没人做,律师若是能明白这点,就不会带着抵触的心态了。

 

另外,前面提到律师其实应该是做“上帝”,让客户追着你跑,这是律师营销的真正意义和价值,我们以往看得太窄,才会把营销当成拓展案源本身,从今天开始,我们要摆正心态,将营销当成雕塑自己的工具和过程,才会变成真正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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